“阮欣,這是董事會商量後做出的決定,不是我一個人的決定。你如果覺得不服,覺得被冤枉了,可以起訴我們公司。如果事實證明,真的是公司冤枉了你,那我們該怎麼賠償你,就怎麼賠償你。”瞿博彥打著腔。
阮欣有點絕……
別說公司握有證據,就是沒有證據,也胳膊擰不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