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敘供詞送前後,新帝沒有立即下判。
他召來三司、刑獄司、兵部和戶部,要求所有人把“責任”“損失”“補償”分三張表。任何一項若沒有證編號,只能列為待核。
太上皇的責任寫在第一欄:暫扣急折、拆分保管、延誤召見。周敘的責任寫在第二欄:取走玉扣、改名冊、轉名單。嚴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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