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總稿送前那日,京城沒有大張旗鼓的告示。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各自開了一次小朝會,只議三件已經寫滿的事實:儀宮舊案不能再獨吞同夜換令,沈營舊眷必須另行核救,顧庭山供詞只能證明他親歷的部分。
何郎中將總稿分兩卷。
正卷,寫可明檔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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