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心見們兩個一臉茫然,還以為自己解釋得不夠仔細,索十分熱心地開始背:“府規第一條,各院主僕不得無故探聽王爺、福晉行蹤。”
“第二條,不得私相串聯、傳遞消息,更不得以財買通別院奴才。”
“第三條,各院出府邸須登記造冊……”
“第四條,吃食藥材統一由大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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