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七年秋天,一封匿名信從香港寄到了紐約。
信是打字的,沒有署名,寄到鳴基金會紐約總部的收發室。信封上只寫了“執行長親啟”,里面只有半頁紙,容簡單明了:基金會香港辦事的會計吳志明與本地供應商勾結,虛報教育資采購價格,吃回扣至兩年。信末附了三筆可疑易的日期和金額,每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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