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復職審查持續半年。
專業團認為不是案件嫌疑人,年可能行為也不直接構執業障礙,但在力與記憶恢復期間不宜接高風險個案。改做行政與心理教育課程,收減半,還必須定期接督導和自己的諮商。
第一次坐到個案那側,對「我理解」三個字產生厭惡。諮商師問是否恨母親,說恨。問是否想唸,也說想。兩個答案放在一起,沒有互相取消。
諮商進行到第五次,才說起母親替洗頭的方式。麗芳會用指甲刮頭皮,力道很重,沖水前一定問「有沒有洗乾淨」。真真小時候回答有,母親仍要再洗一遍。年後每逢力大便一天洗三次頭,直到頭皮破皮。
諮商師沒有把這件事立刻連到控制,也沒有說洗頭是母。只問,真真現在回想時先覺到什麼。真真說熱水太燙,浴室小凳子很,母親肋骨上的名字那時還不存在。
「妳想談刺青,還是洗頭?」
「我不知道。」
「那今天可以不知道。」
真真不喜歡這種留白,覺得花錢坐五十分鐘總要得到某個解釋。開始在每次諮商前列問題,要求對方回答母親是否有人格疾患、自己的記憶是不是解離、十歲鎖門算不算惡意。諮商師一項項說哪些無法從現有資料判斷。
第三張問題清單寫到一半,真真自己停了。在工作時也見過個案把診斷當判決,希一個名詞分出誰有罪。到,仍會做同樣的事。
沒有因此變更好的心理師。復職前的模擬接案裡,一名扮演傢屬的督導說「我都是為孩子好」,當場語氣變,追問過度。督導中止演練,指出把母親帶進了房間。
真真在評估報告上簽名,同意延後一個月。缺那一個月薪水,房東也不再延租,只能向大學同學借押金搬傢。借款寫明六個月歸還。朋友說不用那麼正式,堅持轉帳備註,因現在對「自己人不用算」沒有耐心。
下一次模擬,仍聽得出那句話刺耳,但先問傢屬做過什麼,再問孩子怎麼說。督導沒有稱讚走出創傷,只在表格勾選「可在監督下執業」。那個勾讓重新領到部分工作,也讓每週多付一次督導費。
母親火化前,真真決定不保留刺青皮。禮儀師從未真正建議那樣做,只是詢問告別式是否遮蓋。真真先前聽錯,竟認真想過把名字留下。後來選了一件深旂袍,將所有刺青蓋住,沒有拍更多照片。
骨灰暫放納骨塔。沒有在塔位寫「慈母」,只寫姓名、生卒年月。姨媽因此生氣,說麗芳一生辛苦養,死後連一句好話都得不到。
真真把房租、學費、便當錢與控制、懷疑、說謊全說給姨媽聽。姨媽聽完仍說母親總有不得已。真真沒有再辯。把塔位費收據影本給對方,請想加字的人自己負擔改刻費,但必須先取得同意。姨媽沒再提。
若庭結束板橋店面,搬到新莊與人合租工作室。真真幫打包,看到檔案櫃裡還留著麗芳的牛皮紙袋。
「可以給我嗎?」
「涉及客人資料,只能給法定繼承人。妳簽一張。」
若庭照規矩辦。真真反而鬆一口氣。有人不因母親死了、很可憐,就把界線當作可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