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到這份上。要知道這不是警察局審問一個犯人,醫生沒有審問權力和定罪權力的。只能擺些事實給人聽,沒有其它約束力非要人家認這個事實,而且對方認不認這個事實並不是法律上定義的犯罪。
有的人自然而然,死活不認賬。
李耀紅是,著說:“你說的這些話,憑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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