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鍋印里還存著六件東西。
一封沒有被送出的退婚書,一雙本該隨主人墜崖卻走回家的鞋,三頁互相矛盾的宗門結局,以及一小團沒有名字的火。
顧三娘通過外部見證認出火是主灶余焰。
“我的印只負責借鍋。”說,“當年務司拿來一張三日借調單,說運送無名檔。我沒看見鍋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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