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次雙方律師準備的都特別充足,庭審的節奏十分之快,雙方準備的厚厚的一摞的證據,在短短半個小時之,幾乎全部出示完畢,各種駁回與申辯,使得在場的個個記者都覺得有些跟不上,只能放棄班的拍幾張照片,打開錄音筆,等著事后做梳理工作。
“現我方出示證據,所出示證據為:盛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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