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來小桌,取了紙筆,秦鹿想著自己可以寫一本。
看過的小說太多了,各種類型的都有,筆并不難。
至于筆名,就“鏡中人”。
書肆里賣的話本都是以“男主”的視覺,秦鹿寫的則是以主視覺。
這其中當然不能涉及到場,不然讓書生拐走某某員的兒,萬一被人對號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