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母親蕭是車禍亡的,死前一個月,不知因為什麼修改囑,把名下超過六的產,包括但不僅限于票、債券、珠寶、份……都給原了。
蕭家人住大別墅也不例外。
蕭嬈當然有權利趕人。
蕭天宇、蕭颯然和蕭颯凜相當生氣,但毫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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