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青蘇將手機放會議桌上一放,說道:“勞法規定了企業員工每天最大的工時,超出時間需要額外支付工資,謝氏一直遵守法紀,如非必要的急加班況,上班時間早八晚五,即使公司有早會需要提前趕到,但在八點之前都不算正式工作時間,哪怕我七點五十九分五十九秒進來,也都不能被定義為遲到。”
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