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書說道,“我們可以說,是夫人想見孫,但是南蕁阻攔,我們冇辦法纔將小姐暫時接走,事後又將小姐送回去了。”
“但是我之前已經說過,我跟南蕁三個月之前就已經離婚了,兒的扶養權歸我,我完全有權力接兒接走。”
“所以,現在最重要的,還是要儘快把婚給離了,離婚證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