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這筆所謂的基金一直給了五年之久,兒那邊則是七年。
五年后,兒子那邊又是一筆二十萬的彩禮和一套房,七年后,兒那是十五萬嫁妝和一個五十平方的小門面,這兩筆錢,幾乎掏空了原和原丈夫大半家底,按理講給兒的賬到這個時間點就應該結束了,畢竟這時候兒都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