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刑條例》是這麼規定的。
“凡軍民諸人役。
及舍余審有力者,與文武吏等、監生生員、冠帶、知印、承差、生、醫生、老人、舍人。
不分笞杖徒流雜犯死罪。
俱令運炭磚納料米等項贖罪。”
什麼意思呢?
不管什麼人,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