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失神的看著手中的法院傳票。
話說,這還是我第一次看到這種東西。
我以前以為,法院傳票應該是一個寫滿了麻麻文字的文件。
但是實際上,這東西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表格。
最上面是寫著案件號碼。
第二排的表格里寫著原因,無證行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