琛最后一個看過項目合同,說道,“這個合同是我簽署沒錯,不過項目下發到項目部,我記得是四叔在分管,數天前,你以項目增建為由,找我簽字,我未同意簽字撥款。
“之后便發生了傷亡事故,我已經在賠償文件上簽署名字,同意賠償,可為什麼現在四叔還把這件事提出來,難道說,那筆賠償金,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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