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言,人分三六九等。
因而在奉行「士農工商」的朝代,商賈之人理應是下下等。
可自大燕開通海運以來,海外通商往來頻繁,雖說絕大部分財富都進了國庫,但只要有人從中分到了剩下那微不足道的十分之一二,也能富甲一方,人敬仰與艷羨。
當份低微的商人擁有巨大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