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約書很簡單,大致是說,再江南晨出事這段時間,綠草事務所履行了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確保了江氏的穩定和健康運轉,沒有造任何損傷。
解約之日,江氏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而這筆費用,也是在協議裏規定好的。
江南曦看完,覺得沒有問題,就把解約書遞給商展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