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湘省的報社上投稿被拒,恰好陳春華又在樓下等,所以兩個人一拍即合就把稿子賣給了。
就想把這四篇小說投出去,家里李母管的嚴,更何況約約覺得還會回去的,所以不打算簽賣契。
后面還是陳春華看寫的小說容好,所以給一個最高價,就希下次還有小說也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