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箏想要拿下三個客戶,喝酒是必不可的環節。
想想看,吩咐三個客戶灌醉了喬箏,他們趁機做點不可描述之事……事后,再找一些狗仔拍,發到網上制造一些輿論。
到時候,喬箏可就百口莫辯了!
陪客是自愿的,喝酒也是自愿的,還有誰會相信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