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喪盡天良的第一任丈夫,家丁還算得上有道義——他打發了十兩銀子。
十兩銀子已不是小數目。
但本不懂得賺錢自立。除了找到第三任相公嫁出去,再想不到其他辦法來生存。縱然有了十兩銀子,也只能是坐吃山空。
但上哪兒去找第三任丈夫?而且若第三任丈夫也拋棄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