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繼母甚至親生父母待孩子的事,在燕國肯定不是個例,但還沒有能力為每一個被待的孩子出頭。
大部分父母都是子的,可總有那麼些喪良心的父母。
錦書一定要奪走他們的養權,是因為徐氏癲起來連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說投湖就投湖。
而萬泰也沒有良心,把前頭娘子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