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所知,大家里的異年輕時候也和天佑一樣,厲害的很。
氏集團是他一手創立,后給天佑以后,才改名擇安。
但是,我之前答應過,擇安有百分之五十的份已然在異的手中,其余的,是天佑和他一個繼母的兒子共有。
天佑占百分之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