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就是自己得不到,也見不得兒媳過得好。
自己不被老公尊重,也不希兒媳被兒子尊重。
活的我淋過雨,也要把你的傘撕碎。
這種婆婆,本是害者,但是現在立場一變,就變加害者。
可悲啊。
現在很多人為難人的案例,何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