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很大,為了便於管理,將京都劃了東西南北四個區域,分別取名城東區、城西區、城南區、城北區,每個區都有一個小縣衙,按照屬地原則,規範管理他所轄區域的一切事務,而這四個區又通通歸順天府統領。
雖然四個區的縣令都只是個七品,可天子腳下,京都的七品也比地方的七品有奔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