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第32章

“什麼私契?”

“私,意味只有你知我知,不得泄他人,包括我的隨從你的父母。契,你不必賣給我做奴,但我在甘泉縣任職期間,你必須視我為主,我有吩咐,你必須聽從,我不許你做的,你不能擅自為之,直到我想出妥當的懲罰方式或是我調離本縣,你我之間的私契才會解除,從此互不相欠

登录或购买后阅读完整版本!!!

登录或购买后阅读完整版本!!!

登录或购买后阅读完整版本!!!

登录或购买后阅读完整版本!!!

登录或购买后阅读完整版本!!!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支持自动购买和立即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