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執自從從民政局見過程言後,已經兩天沒有見。
結婚證偶爾裝在他口袋裏,偶爾躺在他辦公室的桌子上麵,偶爾放在床上。
總之一直在陳執能隨時看到的地方。
兩個當事人領完證沒有見過麵,長輩已經把日期商定告知大眾。
五月二十六號,沒有任何意義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