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次,公司裏臨時有個急文件,需要我哥簽字,我打電話給他,他說讓我等,結果我等到晚上十一點鍾,都沒得到他的回複,於是我就去了他的公寓,我幹的在門口站到了將近淩晨一點,
才看到他回來,我問他去幹什麽了,他也不說,給我簽了字,就直把我轟走了。”
四月說到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