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議論之后,法讓雙方起立當場宣布判決。
朝霧的心如弦一般繃起來,站起來手握著,聽著法猶如砸在口的聲音,每一個字都能聽懂,但一時間都張到聽不懂他什麼意思,直到他說:“斟酌訴訟雙方相關事證以及保護兒必須在不暴力威脅干擾下長的前提,最終我們一直認為本案中的養權應歸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