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斌當初落網,他的產業充公的充公,拍賣的拍賣,而柳明悅現在住的十號公館,就是當初吳斌名下的資產之一,也是曾經吳斌買給蘇宛的房子。
吳斌留了一手,房本上寫了蘇宛的名字,但是最后他加上了他自己的名字,所以那房子是他們兩個的。
蘇宛知道那棟房子里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