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終止合約就算了,還立馬聯系了其他的競爭對手,給了更低的價格,這不是在打凱越的臉嗎?
放做一般的企業,這種況,不到來詢問緣由,直接一紙訴訟到法庭了。
“我只是來通知你的,你連原因都不想說?”
“無可奉告,如果你們凱越有異議,我們可以法庭上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