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老夫人過世前,分別給傅懷倫和傅懷勉兄弟倆各留了百分之二十四和百分之二十五的份。
當年公司法還不完善的時候,還沒有惡意控這一說。
傅老夫人為了傅懷勉能順利接管傅氏,把手裏握著的全部份分了三部分。
除了給兄弟倆留好的份額,以及作為聘禮轉給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