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小姐名下有個良田百頃的莊子,是娘留給的嫁妝。
十六歲時,突然出告示,將名下的莊子以一租子佃給附近日子過不下去的百姓。
苗小姐還規定了:真正貧苦的百姓才能佃租,不可轉讓,一家最多二十畝,三年一換。
這個舉,讓好些被高額地租得不過氣的窮苦百姓激向往,甚至有人直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