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猶豫了。
三伯母是最先松口的。
家不比大伯家有錢。
若真打司,錢不一定拿得到,還要賠律師費。
“大嫂,二嫂,這筆錢我不要了,我家還有事兒先走了,你們若還想要的話,你們繼續。
要到多錢你們分,我們家不參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