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證據,但據一些知人料,加上種種事的佐證,網友確定,與胡蝶共同創辦北星化妝品公司的合伙人,就是林禾!
在某件企業版的數據記錄里,能夠看到幾年前公司的法人是胡蝶,大東的名字就是林禾!
所以轉發說不的就是林禾本人!
胡蝶多大膽啊!居然堂而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