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容與電子版相差無幾。
不同的地方在于,這次是明碼標價,兩件禮服版權費二十萬,設計師署名歸許淺安,但生產權全歸盛安集團。
也就是說,這兩件禮服除了被省臺選用外,盛安集團還可以銷往別。
看完容后,許淺安抬頭問曹康,“曹總,冒昧問一句,我的兩件作品,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