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瑤走得干脆,心想實在不行,便把英粲的份退了,免得糾纏不清。
平心而論,英粲是賺錢的,年底可以拿的分紅甚至已經超過了會所,孟瑤是愿意繼續做的。
一直認為關系沒了,不影響繼續合作。
不是說人離開一個不的男人,應該像魚離開自行車一樣,無關要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