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很直白了,我自己有錢有,不存在圖謝承宇的錢才和謝承宇結婚的說法。
我自己什麼都有,我不需要貪圖任何人上的任何東西,所以我跟一個人結婚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我喜歡對方。
如果我不喜歡對方,還和對方生活在一起的話,那無疑會極為痛苦,可我又不是狂,干嘛要自找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