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的醫生和護士也被請來了,他們堅稱他們只是負責給孩子檢查,至于捐腎什麼的,那是孩子家屬的事,他們不知。
雖然醫生極力推,但也多有些連帶責任,畢竟悅悅才三歲,是未年人,醫生在見到這麼小的孩子捐腎的況下沒有報警,沒有對這孩子的行為產生懷疑,這也是做事不夠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