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林弦之擺出一副大方的樣子說:“我今天也說了要為祖國的經濟建設做貢獻,這事就當是我投資了。”
郭軍聽見他同意了這件事,當即大喜,於是立即拉著他們去簽合同。
在簽修橋的合同時,顧唯一提出加一條“河道清理出來的石頭歸林氏所有,擁有開采權和配權。”
郭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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