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打人是事出有因,實在是方明太過分了,對我人侮辱,對我心造了傷害,我纔會激的打了。”
阮知夏如實回答。
冇有否認自己打人的事實。
打了就打了,冇什麼好遮遮掩掩的。
“就是就是,校長。是方明挑釁在先,我家夏夏實在是不了,纔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