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四,皇帝又發一道聖旨,將福貞長公主之嘉鄉君,賜婚給三皇子。
這旨意一下,有兩個史上了摺子,說嘉鄉君不堪為皇子正妃雲雲,皇帝自是留中不發。
除了兩個史,其他朝臣們也沒太反對。
把外甥嫁給親兒子是皇帝的家事,皇帝和三皇子都不嫌棄嘉品行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