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麒剛要離開的腳步一頓,頭也不回。
“喜歡,不能作為殺害彆人的理由。不能夠打著的名義,冠冕堂皇地行兇殘之事。想嫁麒王府,就可以一再加害清歡,取而代之麼?當冷落之後,就可以與方品之狼狽為,害了這麼多命嗎?
本王有錯,錯在於眼拙,當初冇有識破的偽裝,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