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十八年年初,李、魏兩黨謀逆不,皆已伏法。
族中被判了斬立決的,暫押于天牢秋后問斬,流放的,則于三月初便由差押送往流放之地。
李家犯的乃謀逆大罪,九族算下來,牽連甚廣,其中不乏各種盤錯雜的姻親關系,當真是把半個朝堂和許多致仕的大儒都含括了進去。